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29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民担任代理人和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的规定,吉林省要严控政法系统离退休老同志担任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行为。
吉林省司法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法院诉讼活动期间准许公民进行无偿的代理、辩护活动。但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些公民和政法系统离退休老同志,利用公民参与诉讼代理资质审查上存在的漏洞,与当事人及近亲属私下交易,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其中有的人违法违规办案,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的法院审判活动。
为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进一步明确公民代理诉讼的审批程序,并规定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的,应与委托人一起到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登记,同时提供能证明与被委托人存在亲友关系的材料,还要写下不收取任何形式报酬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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